奥利维娅·德·哈维兰(Olivia de Havilland)1916年7月1日生于日本东京。父亲是一名英国专利律师,是著名电影演员琼·芳登的姐姐。哈维兰3岁时,父母就离婚了,后来随母亲移居洛杉矶。中学毕业后,考入奥克兰的米尔斯学院,在校期间参加学校戏剧表演,被著名导演马克斯·莱哈特(Max Reinhardt)看中。马克斯不仅让她出演舞台剧,而且还请她参加华纳兄弟出品的电影。华纳管理层也看中了她,第一次就和她签了7年合作协议。协议墨迹刚干,哈维兰就一连参加了《船长血》(Captain Blood)等3部影片的拍摄,其中《船长血》是和男星爱尔诺·弗林搭档演出的,此后他们还合作演过七部电影。1939年,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力荐她出演《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因为表现突出,哈维兰第一次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提名。之后,哈维兰继续履行与华纳的合约。1941年,她凭着自己在《良宵苦短》(Hold Back the Dawn)中扮演的艾米·布朗,再次获奥斯卡提名,这一次获得提名的奖项是最佳女主角,最终击败她捧走最佳女主角小金人的,正是她的妹妹琼·芳登(《深闺疑云》(Suspicion))。这次失败使哈维兰改变了以前的演戏风格,她不再一味听从华纳的意见,决定远离那种“可爱的靓女”形象,追求比较有深度的角色,却遭到华纳公司惩罚性对待,6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拍摄。哈维兰怒不可遏,将华纳告上法庭,并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法庭的裁决后来被人们称为“德·哈维兰法”,从此,电影经纪公司再也不能把签约演员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随意摆布了。
1946年,哈维兰重返影坛,一口气拍了4部影片,以弥补前几年耽误的时间。其中《各得其所》(To Each His Own)一片大受影评界和观众喜欢,最终帮哈维兰圆了奥斯卡梦。她成为上世纪40年代好莱坞最坚强的演员。1948年,她在《毒龙潭》(The Snake Pit)一片饰演遭受精神分裂困扰的维吉尼亚·坎宁安,再次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1949年凭《女继承人》(The Heiress)再次获奥斯卡影后提名。1952年出演《我的堂妹雷切尔》(My Cousin Rachel)之后,哈维兰逐渐淡出影坛,转向百老汇戏剧演出和电视节目。1979年,出演最后一部影片《第五个步兵》(The Fifth Musketeer),1988年参加完电视影片《他爱过的女人》(The Woman He Loved)后,彻底退出表演,结束了自己的演艺生涯。1989年参加《乱世佳人》59周年庆典期间,她委婉地推掉了所有媒体的采访。如今,退休后的哈维兰在法国巴黎过着深居简出的平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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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Olivia de Havi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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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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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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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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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16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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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