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房产送水果摊主老人家属发声。“意定监护”,正式确立于《民法总则》,并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规定,尚属新生事物。指在当事人头脑清醒的时候,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临终监护人。需要当事人精神健全,意定监护关系的建立需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此外,上海市还规定需要进行公证。一次流程不明的意定监护究竟是一场闹剧还是老人晚年幸福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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